关于生育保险费用申领流程的变更通知

发布者:李卉卉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82

    接徐州市医保生育科的通知,自2020年6月份起,教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申领流程有所变化,教职工(男女)待休完产假之后,持相关材料去徐州市医保中心提交备案,

女职工需准备材料:

    1.住院记录或住院小结(盖有医院病区章原件、复印件);

    2.准生证(生育登记证明、生育服务证明);

    3.社保卡。

男职工需准备材料:

    1.准生证(生育登记证明、生育服务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社保卡。

    教职工在市医保中心备案后,2-3个月后,领取生育营养费名单将在我校卫健办(原计生办)网站公示,营养费直接打入个人中行工资卡。

    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徐州市医保生育科。徐州市医保生育科电话:0516-85809161;地址:徐州泉山区西安南路苏堤小区128号,血液中心西侧,云龙公园西门往西南方向走500米即到。


    备注:职工、子女医保(住院、门诊)报销请咨询人事处医保科。

 

江苏师范大学卫健办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