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单独两孩政策再生育申请指南

发布者:周会慧发布时间:2015-01-22浏览次数:355

  一、申请对象
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本市户籍夫妻(含一方)。
二、申请地点
(一)女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
(二)女方为非本市户籍,男方为本市户籍的,可以向男方户籍地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
三、所需材料
(一)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二)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明;
(五)非本县(市)、区户籍一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六)夫妻近期两寸合影彩照2张(或单人一寸彩照各2张);
(七)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理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自镇或街道办事处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审批发证。
五、发证形式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由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