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26年度教职工子女居民医保费、保教费的通知

发布者:房钰发布时间:2026-10-26浏览次数: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居民医疗保险费、保教费报销规定》(后发〔2025〕6号)和《江苏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苏师大后〔2026〕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度教职工子女的居民医保费、保教费报销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7日

二、报销标准

1.2026年度教职工子女居民医保费,单职工报销50%,双职工全额报销;

2.2026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春秋季两学期保教费,男职工报销春季学期费用,女职工报销秋季学期费用,双职工统一由男职工报销全年。

三、报销流程

登录智能报销系统—申请报销单(项目号:863142501—教职工子女医疗及教育专项经费)—系统审批通过—打印报销单投递至计财处。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3656326(56326)


附件: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docx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