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孙思奇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585

各位老师:

2023年1月1日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广大市民方便、快捷办理生育待遇申领工作,启动了生育待遇网报业务,针对市医保中心办事流程及我校实际,现对我校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流程做如下通知:

一、产假结束后生育待遇申领流程

(一)所需各项材料

1.生产出院记录小结盖有医院病区章原件(备注:如您在异地生育或流产、引产,生育医疗费用先行自费后,还须另提供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2.准生证(生育登记证明/生育服务证明)原件

3.银行卡复印件,务必备注开户行(可在复印件上注明文字“此复印件只用于生育津贴申领”);

4.男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配偶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二)材料提交地点

需要申领的老师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在产假结束后,到校卫健办(西教5号楼308室)提交材料。

(三)申领结算方式

各项材料提交后,经市医保中心审批完成,女职工一次性营养费和产前检查费将由市医保中心直接支付至职工银行卡;男职工生育津贴由卫健办按月汇总送至计财处,由计财处审核后支付至职工个人中国银行卡。

二、工作提醒

1.职工务必在产假结束后方可申报生育相关待遇。

    2.每月7日—10日为网厅业务结算期,暂停办理。

3.女职工生育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入院时需提供社保卡及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服务证明)或结婚证(3个月以下流产)等相关材料交至生产医院。医院进行材料审核后,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进行生育备案,刷卡办理入院登记。

 

以上流程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

徐州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生育保险科电话:0516-85800729。

校卫健办(西教5号楼308室),联系电话:83656332。

 

                                                                 卫健办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