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教职工《生育保险费》申领流程的说明

发布者:李卉卉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375

接徐州市医保生育科的通知,即日起,生育保险费用申领无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无需学校盖章,生产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明(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生产医院备案即可。

生育4个月后,领取生育营养费名单将在我校卫健办(原计生办)网站公示,营养费直接打入个人中行工资卡。

如有疑问可详细咨询徐州市医保生育科。

徐州市医保生育科电话:0516-85809161

地址:徐州泉山区西安南路苏堤小区128号,血液中心西侧,云龙公园西门往西南方向走500米即到。

备注:职工、子女医保(住院、门诊)报销请咨询人事处医保科。


江苏师范大学卫健办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