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婚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发布者:计生办发布时间:2013-03-19浏览次数:355

 

初婚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1)教职工先在校计生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准生证明(单位)”和“准生证明(地方)”表格各一份;

(2)填好单位、地方准生证明表格,由各二级单位审核,并在“准生证明(单位)”上签字盖章;

(3)携带准生证明(单位)、准生证明(地方)表格到校计生办加盖校计生章;

(4)带好准生证明、相关证件(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优生四项检查单、女方单人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一胎生育优质服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