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子女团体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发布者:计生办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196

教职工子女团体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教职工携带相关材料于每周二下午到人事处医保科办理保险报销;

(2)报销时需带的相关材料:

   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人和出险人的户口簿(在同一户口上)或出险人出生证(不在同一户口上)。

   医疗资料:意外门诊:门诊病历(带封皮)、病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发票、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复印件。

  住 院:门诊病历(带封皮)、病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